1.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或高级职称;
3.取得过相应行业类别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5年及以上,或者曾任或现任省辖市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相应行业安全生产专家5年及以上;
4.具备相应安全培训类别教学能力。
1.理论培训教师应具有相应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实际操作培训教师不限此学历);
2.取得过与所授课程对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累计时间5年及以上;
3.具备相应安全培训类别教学能力。